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月3日发布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5年4月1日)。数据显示,目前有21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100元及以上,8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300元。
今年以来,多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例如,4月1日起福建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保留四个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265元、2195元、2045元、189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3.5元、23元、21.5元、20元。
3月1日起,广东省也调整提高了该省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市调整为25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52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3.7元/小时。
2月1日起,贵州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2130元、二类1980元、三类1890元。相应地,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22.4元、二类20.8元、三类19.8元。
此外,四川、重庆、新疆、山西也在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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